2023年10月31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印发《关于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通报》,商丘市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次为A级,予以表扬。这是自2019年以来,商丘市食品安全工作连续4年获得全省考核优秀,受到省政府食品安全委通报表扬。
商丘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大力配合支持下,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严防严管严控风险,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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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
在全省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乡镇创建。
100%创成省级食品安全县。
100%创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食品污染物、有害因素监测点覆盖率、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点覆盖率、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和特定病原体监测率均达100%。
全市具有检验资质食品检验机构13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专业机构3家。
狠抓问题食品核查处置质量和时效,不合格食品处置率、处置完成率、按时完成率均达到100%。
创建省级食品经营示范店12家,省级“放心肉菜超市”13家,名特优食品小作坊7家、食品小经营店示范店916家、小餐饮示范街11条。
14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9家食品小作坊完成转型升级。
13个农业品牌入选《河南省知名农业品牌目录》,53个农产品进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食品安全监管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关键时刻,商丘市将进一步持续推动食品安全基础再筑牢、机制再健全、责任再落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守牢食品安全工作底线,推动治理水平提升,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保驾护航,为美丽商丘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向全市人民递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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